张园园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彰显了国家治理对于一个国家的繁荣富强,社会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起到重要作用,其核心是建构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现代化,为国家“善治”的实现提供制度基础。如今,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对党的全面领导的肯定,也是对党的工作的进一步要求。
那么党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呢?首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适应新时代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新时代体现的是当今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治理国家和社会必须从当代实际出发,才能不脱离现实。其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适当发挥政府作用,为经济阻断体制机制的障碍。再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社会主义社会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以人民为中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归根结底是服务于人民的。最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要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要突出党总揽全局的核心地位。坚持党对国家治理的全面领导,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治理及其创新实践最重要的成功经验。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国家构建中,政党作为首要的构件,是现代政治制度创新的决定者,执行者和参与者。进入新时代,适应新矛盾,习近平反复强调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居全面领导地位的,正是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凸显了中国政党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最鲜明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