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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工作大事记制度

时间:2019年10月14日 20:35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管理,提高各部门、社团、班级的工作质量,使学院学生会形成优良作风,特制定如下大事记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大事记应当记载学生会各部门、社团、班级每月的工作。编写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大事记模板,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地加以记述。具体做到:观点明确、内容真实、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条理清晰、简明扼要。

具体要求

1、要严格按照模板格式进行书写,不得擅自修改格式。

2、要按照时间顺序记录本部门、社团、班级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

3、每月28号,将本部门、社团、班级大事记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办公室负责人。经检查无误后,办公室存档,新媒体在学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发布。

4、若没有在规定时间上交大事记或出现错误严重的部门、社团、班级,在年终学院学生会联评中一次扣2.5分,且负责人需要作出书面检讨。累计两次不合格者,取消学生干部加分,予以通报批评并撤换。并在评优评先中负责人不予优先考虑,且减少部门、社团、班级的评优评先名额分配。

本制度自公示日开始实行。

班级工作大事记模板最终(1).doc

5e032801b46939a4a3b99ae9ee4e7d92.doc (29.69 KB)

学生会部门、社团工作大事记模板最终.doc

579cbb2ed0492c1299a50ab483de3a69.doc (13.25 KB)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