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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研究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时间:2017-12-27 19:00:04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习近平同志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科学指导。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充分认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时代意义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不懈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综观世界近现代史,一些国家虽然也强调法治的重要性,但并没有坚持厉行法治,导致法治不彰、法治乏力,影响了国家现代化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展开了雄伟壮丽的新画卷,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深深扎根中国大地。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只有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发挥好法治的经济发展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作用,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如期完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迫切要求建立健全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发挥法治在稳定预期、激励创新上的重要功能。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迫切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法治在维护公正、促进和谐上的权威地位。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需要发挥法治在明晰权责、惩治犯罪、保障安全上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迫切要求加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领域的立法执法司法力度,拓展法治在保障民权、化解民忧、改善民生上的空间。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必由之路。从世界发展大趋势看,国家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竞争和治理能力竞争。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崇高使命。只有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才能完成好这一历史使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礼法结合、德法共治是中华制度文明的精髓。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需要推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需要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扎牢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体制机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相融合是制度文明发展的新路径。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需要敞开胸怀拥抱现代科技,积极创新法治运行模式,为人类制度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

  深刻理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总体思路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我国实际出发,发挥政治优势,遵循法治规律,与时俱进提升理念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完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体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定。当前,全面依法治国进入系统推进的新阶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需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整体谋划、衔接配套。同时,法治领域改革进入深水区,会遇到更多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势,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攻坚克难的合力。我们要深刻认识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坚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合宪性审查是保证宪法有效实施的关键制度。要严格落实宪法规定,健全中国特色合宪性审查机制,确保违宪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和追究。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坚决纠正和撤销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

  坚持以良法善治为基本取向,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步伐。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只有依据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解决实际问题的良法治理国家,才能促进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和谐、生态美丽。善治是法治的目标。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实现权利有保障、权力受制约、违法必追责、正义可预期、公平看得见的善治状态,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让法治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

  坚持把抓住“关键少数”作为重要方法,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具体行动来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既要坚持高标准,更要守住底线,在厉行法治上当模范、作表率,带头强化对法治的追求、信仰和执守,真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成想问题、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准确把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我国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统一部署,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法治规律、体现时代特征的新要求新举措。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立改废释工作。科学立法的关键在于把握和遵循立法规律,确保所立之法遵法理、合事理、通情理。把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穿于立法全过程,认真研究法律的调整范围、调整方式,科学评估法律的实施效果、社会影响。更加注重适应法治实践需要进行立改废释,从法治实践经验中提炼立法政策。民主立法的关键在于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使立法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坚持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领域的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做到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让立法直通群众。依法立法的关键在于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立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进一步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坚决克服立法部门化、地方化倾向,切实防范立法中的利益输送和利益集团干扰。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让行政机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行政相对人法无禁止即可为。推进行政程序法治化,用严密的程序遏制权力的任性。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让生命更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现象,有效解决乱执法、不执法问题。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扩大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确保行政纠纷解决渠道更方便、更有效。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增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在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确立后,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是提高改革整体效能、防止改革走回头路的重大举措。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深化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加快构建司法管理监督新机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让司法更公正。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运用现代科技提高办案效率,努力让司法更高效。落实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追责制度,维护司法裁判的终局性,增强司法判决的执行力,加强对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保护,努力让司法更有权威。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崇高目标。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推进庭审实质化,做到有证举在庭上、有理说在庭上。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汇集推送以往类似案例,让法官以同类案件同样处理的方式办案,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理性预期、对司法公正增强内心确信。深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做到以公开促公正。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人人尊法信法守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真正把法律交给亿万群众。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深度运用,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行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让典型案件依法公开处理成为全民法治教育课。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培养全民法治信仰的基础性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弘扬家国相通的大局观、仁义诚信的价值观、天人合一的和谐观、礼法结合的秩序观、情理法融合的正义观,让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光彩。创作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法治文化作品,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法治蕴涵。作者:汪永清   人民日报 2017122607